平常沒什麼在練的人,心血來潮深蹲個四五十下,結果隔天卻開始感到大腿肌肉酸痛,先是越來越感到不舒服,然後幾天後開始恢復;往好處想,這其實是肌肉重新構築、變得更為強壯的過程,但還是多少會影響到我們的日常。
當我們肌肉因為運動或訓練而開始痠痛,休息是最好的解方,不過一些常出現在保健食品,或是我們平常吃的維生素,或許有減少疼痛、讓肌肉更好運作的用處。
就以最近很常出現在各媒體廣告或是網紅推薦的魚油來說,補充它的主要目的在增加 Omega-3 脂肪酸攝取;更精確的說,是要補充 EPA 與 DHA,由於它們有抗發炎、讓細胞膜結構柔軟、有益心血管、神經健康…等,有正面的幫助。
由於 Omega-3 諸多的功能,再加上現代人飲食普遍攝取較少的關係,這類產品一直是保健食品市場中的常青樹,而且大多以保護心血管健康和兒童發育為常見訴求,不過由於它具有抗發炎特性的關係,也有研究調查 Omega-3 脂肪酸與運動後肌肉痛之間的關係。
補充魚油或是飲食吃富含 Omega-3 脂肪酸,真的有改善運動後肌肉痛與運動表現的情況嗎?一篇發表在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Sports Nutrition》的文獻就以人為對象,進行研究。
運動引起肌肉傷害
人們不喜歡運動的理由很多,其中有一種,也是很讓人卻步的,就是運動後的疲勞與疼痛,我們會體驗接連痛個好幾天,然後身體也無法順暢的活動。
關於運動引起的肌肉傷害有個專有名詞,叫做 Exercise-induced muscle damage,簡稱 EIMD,特徵是在運動後出現立即或最多持續到 14 天的症狀,伴隨著骨骼肌失去功能和疼痛;不過藉由適當的營養補充,有可能改善與縮短 EIMD 的過程,減緩肌肉的疼痛與加速恢復。
上圖是運動傷害開始之後,身上肌肉的狀況、發炎反應與肌肉幹細胞活性(說白話就是「肌肉生長」)的變化,隨著運動傷害的發生,肌肉功能開始快速下降,而發炎與疼痛也隨著功能衰退而增加,而肌肉修復則會再慢一點啟動。
補充魚油與運動後肌肉酸痛的研究
新研究募集 24 位健康男性,進行 4 週的隨機對照試驗,不過最後只有 14 位完成整個研究。研究進行的方式大致上是一開始先讓檢驗參抽血、驗尿與運動表現的數據,接著隨機讓他們連續四週吃富含 Omega-3 的膠囊或安慰劑,之後再讓他們進行 60 分鐘的下坡跑步後,立刻、24、48 和 72 小時,進行驗尿、抽血、疼痛指標與運動表現的測驗。
魚油的劑量有多少
研究中,Omega-3 是以魚油膠囊的形式補充,每顆含 1040mg 的多元不飽和脂肪酸,其中包含 715 毫克的 EPA 和 286 毫克的 DHA;早中晚各一顆,也就是說一天要吃三顆。
至於為什麼是這個劑量,主要是基於正常飲食的營養建議,吃這麼多 Omega-3 不會引起任何傷害與副作用;另外,根據 EFSA(歐洲食品安全局) 的評估,長期補充 5 公克 Omega-3 是安全的。
較長期或高劑量可能影響免疫功能,因為 Omega-3 抑制了發炎反應的作用。此外,高劑量也會因為減少血小板的凝集,可能增加出血的時間。
補充魚油改善疼痛
在統計分析參與者們的檢驗數據之後,運動引起肌肉損傷後 24 小時,補充魚油組肌肉疼痛的情形,明顯比安慰劑組少;另外,肌肉出力方面,魚油組受到的影響也比較小。
雖說這篇是以人為對象的試驗,但因為規模小、對象也所局限的關係,證據力道其實是不夠的,因此當你考慮要補充魚油來改善運動後肌肉疼痛的話,應該要考慮到這點喔。
其他成分
除了 Omega-3 脂肪酸外,目前的研究證據也支持酸櫻桃、維生素 D、蛋白質和肌酸(creatine monohydrate)有助於運動恢復,雖說它們都能幫助人們從 EIMD 恢復,但具體發揮作用的面向卻不太一樣,下表是個別成分發揮的作用:
- Kyriakidou, Y., Wood, C., Ferrier, C. et al. The effect of Omega-3 polyunsaturated fatty acid supplementation on exercise-induced muscle damage. J Int Soc Sports Nutr 18, 9 (2021). https://doi.org/10.1186/s12970-020-00405-1
- Owens, D. J., Twist, C., Cobley, J. N., Howatson, G., & Close, G. L. (2019). Exercise-induced muscle damage: What is it, what causes it and what are the nutritional solutions?. European Journal of Sport Science, 19(1), 71-85.